有人可以指出规范中允许或不允许的地方吗?
编辑:也在“3.2.5.8 样式属性”节中写着“所有 HTML 元素都可以具有样式内容
属性集”。如果同一属性最多可以指定一次,那么“属性集”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什么?
HTML5 规范,说: 当用户代理离开属性名称状态时(如果适用,在发出标签令牌之前),必须将完整属性的名称与同一令牌上的其他属性进行比较;如果令牌上已经存在具有完全相同名称的属性,那么这是一个解析错误,必须从令牌中删除新属性。
所以,回答你的问题,它是无效的 HTML。
同一个开始标记上绝不能有两个或多个属性的名称是 ASCII
WC3 HTML5 8.1.2.3 属性
以 ASCII 不区分大小写
方式比较两个字符串意味着逐个代码点地精确比较它们,除了 U+0041 到 U+005A 范围内的字符(即拉丁大写字母 A 到拉丁大写字母 Z)并且 U+0061 到 U+007A 范围内的相应字符(即拉丁小写字母 A 到拉丁小写字母 Z)也被认为是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