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通过W3C检查器建立网站时,它要求我考虑仅将h1用作顶层标题,并指出在某个部分中包含h1的部分。它还提到屏幕阅读器会将它们全部视为顶级元素,但是,根据HTML5规范,各节有效地“重置了”标题,因此您可以从其中的1-6开始另一个层次结构。
如果我们试图将重点放在W3C验证和可访问性上,我应该仅在各节中使用h2-h6吗?还是此警告不正确?
尽管有新章节时重设标题级别并不是语法上不正确的事实,但要遵循您所使用工具给出的建议并在整个文档中正确构造标题层次结构,这是一个好习惯。
例如,某些屏幕阅读器可能使您能够使用某些快捷方式使用某些快捷方式进入下一个h1
标题,并且您不能假设每个屏幕阅读器的实现都相同。一些人可能选择了在同一部分中的下一个h1
,一些人可能选择了以DOM顺序进入下一个h1
。
h1
到处都使用is valid(如果正确使用了剖分元素,但HTML5规范encourages的作者使用与该部分的嵌套相对应的等级的标题元素(h1
-h6
)。] >
为什么鼓励not
随处使用h1
,尽管此can be beneficial?很可能是因为并非所有相关的用户代理(例如屏幕阅读器)都支持HTML5 outline algorithm。因此,如果您要支持不支持HTML5和/或大纲算法的屏幕阅读器,则可能要按照建议使用适当等级的标题元素。
此警告是正确的。每页只能有一个h1,并且应与页面标题匹配。您可以有多个H2来表示H1下新部分的开始,并像轮廓一样用H3或H4进一步细分这些部分。屏幕阅读器用户依靠H1发出主要内容开始的信号。如果您有多个H1,则会令人迷惑,他们现在必须通读每个部分的所有内容以了解页面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