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应用程序,它由我们生成,其某些程序集名为Microsoft。*。dll
从法律角度来看可以吗?
如果没有,Microsoft网站上是否有明确的参考明确禁止这样做?我搜索了,却找不到。
Stackoverflow不是提出法律问题的正确位置,但是official design guidelines说您应该考虑根据<Company>.<Component>.dll
命名DLL,其中<Company>
是制造商的名称。
Microsoft不是您的程序集的制造商,而是它所包含的全部的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