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此情况有一个基本问题。
首先有一些细节:
应用程序“应用程序一”和“应用程序二”不应直接通信,它们应使用中间的服务进行通信。通信应该通过命名管道进行。
应用程序“应用程序之一”之一是主机。
“ App One”的操作-从“应用二”中请求某物的清单,并获得该清单作为答案-将数据发送到“应用二号”
在您提到的所有方案中,请求者始终是客户端,另一个被视为服务器。因此,这意味着此处提到的“应用程序”既充当客户端又充当服务器,具体取决于请求者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