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 mint 将文件拖放到我的程序的桌面图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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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使用 Linux Mint。

我用 C 语言编写了一个小程序,想要将文件拖放到其桌面或 caja 图标上。 当我将文件拖到已安装应用程序的图标上时,该应用程序图标会突出显示,表明它将启动,但我的程序的图标不会突出显示。如何启用启动?

在 Windows 中,所有程序都会启动,即使它们不处理删除的文件。

程序已设置“可执行”权限,双击图标即可启动它。

我认为这不是我在程序代码中所做的事情,而是对图标或Linux的一些配置。从终端运行时,程序代码接受命令行参数。但是,将文件放在其图标上除了将文件移动到桌面上并堆放在程序图标上之外根本没有任何作用。甚至从未尝试启动该程序。

我错过了什么?

c linux execu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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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明白了!

我必须为该程序创建一个“启动器”。这是通过右键单击桌面空白区域获取上下文菜单,然后选择“创建启动器...”来完成的。然后填写字段,特别是使用有效路径名(或者如果程序位于 PATH 环境变量中包含的目录中,则仅填写名称)的“命令:”字段。并且在该命令行末尾包含 %F 以接受要删除的文件。还为其命名并单击“确定”。

如果您省略 %F 并删除多个文件,则每个文件将启动其自己的程序实例。 %F 导致所有文件被传递到程序的一个实例。例如,如果您想将两个文件放入比较程序中。

如果不起作用,您可以通过右键单击其图标并选择属性来编辑命令和其他字段。

它有一个通用的跳板图标。

在终端中,ls 命令将“prog”(例如)的启动文件显示为 prog.desktop,但在桌面上仅显示 prog。启动器文件可以移动或复制到文件夹(桌面除外)中,并且它们的工作方式相同(尽管图标不同)。

希望这对其他人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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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NIX 的缺陷,不直观且笨拙似乎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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