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我的域模型之前创建一个应用程序外观,并使用dto进行用户和外观之间的交换。
为了避免完全限定我在dto和域模型之间映射的名称空间,我在所有dto的后缀中加上了Dto。就是CustomerDto,AddressDto等。>
我还需要将枚举类型定义为我的dto的一部分,并且在是否应该在我的枚举类型上使用Dto后缀方面感到困惑。
我很好奇其他人如何处理驻留在其dto中的枚举类型。任何反馈表示赞赏。
谢谢
我正在我的域模型前面创建一个应用程序外观,并使用dto进行用户和外观之间的交换。为了避免完全限定我在其中的名称空间,...
假设您在说“枚举”时是在谈论enum
类型,我不会在Dto后缀它,因为这并不是真正的含义。例如,我不会说CustomerTypeDto
,因为它不是代表客户类型的DTO。但是,它是一个enum
,表示CustomerDto
的类型,因此CustomerDtoType
可能是合适的。
个人而言,我将使用单独的namepspace和相同的名称作为枚举类型。我认为将两者分开是很重要的,这样外部的只是模型的用例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