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一般来说,对于标准 EHR 用例,FHIR 在患者的状况资源中编码 ICD-10 诊断代码,这可能与建立该状况的遭遇相关联。该遭遇可能指的是用于诊断该状况的一个或多个观察结果。这当然有助于长期跟踪患者的病情和护理计划。
然而,在我公司的具体案例中,我们代表其他付款人/医疗系统(负责患者的实际护理)执行交易诊断服务,因此使用更多以遭遇/观察为导向的模型,而不是患者我们的数据系统(数据库、API 和数据导出)的面向模型,就像参考实验室或第三方成像提供商可能的那样。然而,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问题:如何在观察资源中最好地对 CPT II 程序代码和 ICD-10 诊断代码进行建模。
例如,对于患有 2 型糖尿病的患者,我们可能会对双眼进行糖尿病视网膜检查,并从我们的眼科供应商处获得以下诊断:
基于 https://chat.openai.com/c/95831f6d-befc-4eaa-aa7c-948772308753,我们相信
Observation.code
字段可用于支持 CPT II 代码和ICD-10 代码。但尚不清楚Observation.code
场是否真的适合观测结果。我们可以改为使用 Observation.value[x]. valueCodeableConcept
字段,它比观察类型更能暗示“结果”,但我们不确定它是否比结果更接近“解释”。
所以,在像我们这样的情况下:
code
、valueCodeableConcept
或 interpretation
字段中吗?code
、valueCodeableConcept
或 interpretation
字段中吗?代码或值都可以。现有的指导位于:https://build.fhir.org/observation.html#code-interop。
对于是否更好有不同的观点(通常是用例驱动的)
code="diagnosis", value="diabetes"
或者
code="diabetes", value="present"
。
口译不是获得诊断的合适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