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更好地理解 ABAB 中导入、导出和更改的概念,因为我以前从未见过它。据我了解,您可以使用导入、导出和更改将参数值从一种方法传递到另一种方法。 类和方法的继承概念对我来说很清楚。但我看到了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相似之处。
如果我在方法 A 中调用方法 B,并且我使用 Exporting 向方法 B 传递方法 A 的参数值。那是“继承”吗?如果我说方法B从方法A继承了一个参数值是否正确?
不成功的研究。
继承的概念与方法参数无关
简而言之,继承允许您从现有类派生新类,其中新类(子类)继承现有类(超类)的所有组件
方法参数定义方法的“接口”,方法应该如何从外部世界使用,即它期望什么数据作为输入以及它作为结果返回什么。方法是包含在类中的函数/过程的名称,方法名称及其参数称为方法签名。
您可以从任何类的任何方法、其他类型的程序、功能模块等调用任何类的任何方法,只要它是正式允许的(即可见性规则允许此调用,对象实例可用于实例方法调用,使用类名的静态方法调用等)。
在ABAP中,可以为一个方法定义多输入和多输出参数,这有几种可能性:
当方法被调用时,实际的
参数提供了一个IMPORTING
关键词EXPORTING
调用方法时,使用
关键字将EXPORTING
参数赋值给实际参数IMPORTING
调用方法时,使用
CHANGING
关键字将CHANGING
参数赋值给实际参数
调用方法时,使用
RETURNING
关键字将RECEIVING
参数分配给实际参数,或者可以在操作数位置使用此(功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