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以下代码:
void f()
{
class A
{
template <typename T>
void g() {}
};
}
g++ 4.4(还有
g++-4.6 -std=gnu++0x
)抱怨:“本地类中成员模板的声明无效”。
显然本地类不允许有模板成员。这个限制的目的是什么?在C++0x中会被删除吗?
注意:如果我将本地类本身设为模板,而不是为其提供模板成员:
void f()
{
template <typename T>
class A
{
void g() {}
};
}
我收到“错误:模板声明不能出现在块作用域”。
这个限制的目的是什么?只是猜测,但是:
有趣的事实:尝试在函数中使用本地类作为函数中声明的 (c++0x)-lambda 函数的返回类型:MSVC 2010:内部编译器错误 ^^。
这两个限制(函数内部定义的类和类成员函数都不能是模板)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编译器实现并避免担心与名称解析和代码生成相关的许多边缘情况。例如,模板函数和方法的代码生成已经被推迟,并且其中定义的嵌套模板的代码生成需要进一步推迟。
有一些可用的解决方法:
对于独立功能,移动所需的模板类(和/或 具有模板方法的必需类)到匿名名称空间中 在该函数的定义之前。如果模板类引用 该函数中定义的其他类型或类,将它们移动到 也是匿名命名空间。
对于类方法,匿名命名空间的技巧可能不起作用, 特别是,如果方法内本地声明的模板类需要 访问私有类成员。如果可能的话,将该本地类声明为 另一位私人班级成员代替。
最后,从 C++14 开始,lambda 可以具有
auto
参数和 auto
返回类型。在许多情况下,您也许能够移动所需的
从本地类到 lambda 的模板功能,特别是如果它
仅本地类的方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