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我知道我对这些事情的理解是否正确:
电子邮件消息由两部分组成:电子邮件信封和电子邮件消息内容。
邮件信息信封是在邮件发送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信息。 来自发件人邮箱的邮件路径上的 SMTP 握手阶段 到收件人的邮箱(在每个人之间交换命令回复对期间) SMTP 客户端和 SMTP 服务器位于一条路径上)。
标题部分是电子邮件内容的两个部分之一 (以及消息正文),最初由发件人在其电子邮件客户端中编写的行以及消息正文组成。
电子邮件正文 - 这件事是不言自明的。
RFC 5322 指定电子邮件消息内容的格式(标头部分和消息正文),RFC 5321 指定 SMTP 协议的工作。
虽然电子邮件消息的标头部分最初是由电子邮件消息的发送者连同消息正文(在他的电子邮件客户端中)一起形成的,但是该标头部分可以在发送过程中进一步扩展一些包含信封信息的标头字段。电子邮件消息通过不同 SMTP 服务器的路径。例如,SMTP 服务器可以将新的“已接收:”标题行附加到标题部分。标头部分的这些修改必须根据 RFC 5321 中的规则执行,并且每次修改后,生成的标头部分必须与 RFC 5322 中指定的格式一致。
当我们使用电子邮件客户端 GUI 打开收到的电子邮件时,我们只能看到邮件正文和最初由电子邮件发件人在其电子邮件客户端中编写的邮件标头部分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我们想查看邮件的完整标头部分(其中包含由 SMTP 服务器附加的信封信息的标头行),我们可以使用 Gmail 中的“显示原始内容”等选项。
既然没有人回答,我就这么做 - 我花了几天时间寻找有关它的信息,阅读了 RFC 5321 和 RFC 5322 最重要的时刻,并且没有发现与问题中的假设有任何矛盾。
这篇文章将解释有关电子邮件标题和电子邮件信封的所有内容。